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山南分公司
开展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根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布2025年度西藏自治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要求,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山南分公司被列为西藏自治区2025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现将我公司开展清洁生产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
公司土壤检测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表1筛选值第二类;地表水检测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限值表1(III类)、表2;地下水检测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I、II类);空气质量检测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表2;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废水排放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3。
公司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排入扎西康涌水处理厂及生活污水处理站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达标排放至僧毕雄曲,符合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标准要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选矿废水车间中段回用,其余废水随尾砂排入尾矿库,经回水系统回用于选厂选矿生产,不外排。
矿山开采工艺: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平硐及竖井开拓,主井采用竖井提升,平硐采用汽车运输;薄矿体开采采用“浅孔留矿法采矿”开采、中厚矿体使用“分段凿岩阶段矿房法”采矿方法;设计采矿损失率5.62%,采矿贫化率为9.22%;选矿厂的年处理量为600000t/a。
选矿主要工艺:采用无氰优先浮选工艺,矿石从矿山堆矿场经汽车运输至选矿厂,经破碎机破碎后进球磨机粉磨,经螺旋分级机分级后,进搅拌机后进入浮选槽,精矿脱水后,送入精矿堆,尾矿送入尾矿库。
为做好清洁生产工作,我公司坚持源头治理和工艺优先的原则。为保证和监督达标排放情况,我公司同环境监测公司签订了年度监测服务合同,所有检测结果均符合排放标准要求。同时,公司同危废处置单位签订了危废处置合同,每半年一次进行规范转移,确保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达标,杜绝危废污染事故。公司按标准建有固废暂存库,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通过以上措施,我公司将清洁生产工作落实到了实处,能源消耗和环境状况持续优化,厂容厂貌越来越好,下一步打造成绿色节能企业,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做更大的贡献。
2025年10月10日